李宝华的妻子也曾在莱钢医院工作,是某科的一名护士,事发时她正在院内上班,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因所受刺激过大,事情处理完后她很快就离开了莱芜。同事们事后曾试着与李宝华的妻子联系,想去看望她,但李宝华妻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过段时间再打,发现她已经换了号码。“我们都不敢联系她,她说不许我们和她联系,大概是想彻底和这里的生活告别吧,实在太伤心了,他俩是医院里自由恋爱的,感情非常好。”另一位李宝华妻子的前同事告诉记者。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法庭上他情绪挺低落的,他说他很后悔杀害李宝华,对不起他的家人。”孟兆顺说,走出法庭后,他看着等在庭外的亲家母难以开口,看着自己独生女儿的背影,孟兆顺再也忍不住眼泪,“陈建利要是真没了,我女儿带着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啊。”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新兴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这2万元是陈家人主动交的,因莱钢医院提出要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陈家人担心莱钢医院拿了这2万元就不再积极处理医疗纠纷,于是提出将赔偿款暂存派出所。
陈建利杀掉李宝华后没有离开,他坐在那间惨绝人寰的屋子里,把刀放在一边,点上了一支烟。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村里人都说,陈建利是个本分人,脾气也不暴躁。孟洋说,陈建利平常连鸡都不敢杀,过年杀鸡都要等着岳父动手。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成了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王志花把孩子抱出来,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街。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傍晚六七点钟,陈建利的三叔陈振泉带着多位亲戚陆续赶到医院,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详细解释。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 打砸医院赔偿2万 派出所“履职不当”成第二导火索?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王志花把孩子抱出来,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街。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傍晚六七点钟,陈建利的三叔陈振泉带着多位亲戚陆续赶到医院,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抢救过程作出详细解释。 在法庭上,陈建利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陈建利在法庭上说,他觉得他带着刀过去,医院就会害怕他了,他想和院长谈谈孩子死亡的事到底怎么办,可他不认识院长是谁,只能先去找医生。”参与旁听的陈建利岳父孟兆顺说。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
“法庭上他情绪挺低落的,他说他很后悔杀害李宝华,对不起他的家人。”孟兆顺说,走出法庭后,他看着等在庭外的亲家母难以开口,看着自己独生女儿的背影,孟兆顺再也忍不住眼泪,“陈建利要是真没了,我女儿带着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啊。” 看望姐夫后,陈建利来到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里找到了李宝华,据当时也在场并曾参与陈建利女儿抢救的医生魏某笔录显示,两人一开始说话的语气很正常,后来魏某有事被叫走。据陈建利供述,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新兴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这2万元是陈家人主动交的,因莱钢医院提出要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陈家人担心莱钢医院拿了这2万元就不再积极处理医疗纠纷,于是提出将赔偿款暂存派出所。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案发当日我不在,看到群里的照片惨不忍睹。”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勘验报告显示,医生休息室和医生办公室内地面、墙面甚至天花板上均发现多处血迹及血泊。
参与抢救的医生魏某证言中提到,陈建利女儿刚开始口鼻出血时就派护士通知了陈建利,陈建利和母亲在儿科病房一起观看抢救过程约20分钟,而后李宝华将陈建利带入办公室,介绍病情后陈建利同意放弃治疗。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参与抢救的医生魏某证言中提到,陈建利女儿刚开始口鼻出血时就派护士通知了陈建利,陈建利和母亲在儿科病房一起观看抢救过程约20分钟,而后李宝华将陈建利带入办公室,介绍病情后陈建利同意放弃治疗。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陈建利杀掉李宝华后没有离开,他坐在那间惨绝人寰的屋子里,把刀放在一边,点上了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