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案发当日我不在,看到群里的照片惨不忍睹。”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勘验报告显示,医生休息室和医生办公室内地面、墙面甚至天花板上均发现多处血迹及血泊。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当年凶案发生在外科楼5楼
陈建利杀掉李宝华后没有离开,他坐在那间惨绝人寰的屋子里,把刀放在一边,点上了一支烟。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看望姐夫后,陈建利来到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里找到了李宝华,据当时也在场并曾参与陈建利女儿抢救的医生魏某笔录显示,两人一开始说话的语气很正常,后来魏某有事被叫走。据陈建利供述,当时他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让他去找莱钢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据孩子的奶奶王志花回忆,1月20日孩子洗澡时被发现体温有些高,1月21日,孩子仍发烧,医生建议送去5楼儿科观察观察,“上午11点左右,孩子姥爷和陈建利抱着孩子上去了,我们说要拿奶粉、奶瓶上去,护士都不让,说不用管,医生还说,下午孩子就抱下来了。”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陈建利的家属认为,要还原当日事件过程并不困难,查看监控视频即可。“庭审现场播放了陈建利追砍李宝华的完整视频,儿科病房到处都有摄像头,那为什么就不能公开2016年1月21日的监控视频呢?我们要求过很多次,莱钢医院到今天也不给我们看。”陈振泉说。
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
来源:津云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儿科医生办公室被打砸半小时后,莱钢医院院领导现身。当晚,莱钢医院王姓副院长与陈家亲属在外科楼7楼进行商谈,最终决定先将孩子的遗体放入太平间,转天再商量解决方法。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这2万元保证金,曾让陈建利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跟我说,太丢人了,孩子死了,他没拿到赔偿,还倒赔了医院2万,觉得自己太没用,都没法出门了,我还劝他,说这有什么丢人的,没偷没抢。”陈建利的岳父孟兆顺说。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索要孩子遗体未果成“压垮骆驼最后的稻草”?
从陈建利的供词来看,最后这通电话给了他很大刺激,他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认为医院其实就是想一直拖着他,没打算真的赔他钱,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直至警方赶到,将其带走,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莱钢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陈建利告诉警方,在事件协调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伤害李宝华的想法,也没有去找李宝华的想法,是莱钢医院最终不与他协商,让他萌生了通过砍李宝华让莱钢医院付出代价的想法。 否认故意杀人,却又买刀开刃,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2016年10月3日,山东省莱芜市(现为济南市莱芜区)莱钢医院(现为济南市莱钢医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医惨案,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了曾经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案发现场惨烈。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